在第25届长城国际心血管学会议上,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的何建国教授分享了急性肺栓塞(PE)抗凝治疗的经验。
肺栓塞抗凝治疗的适应症
1.怀疑急性肺栓塞的患者(特别是中高危PE),在等待进一步确诊过程中即应开始抗凝治疗。
2.对于已确诊的急性肺栓塞患者,不管临床危险分层是高危、中危还是低危,均应立即行抗凝治疗。
肺栓塞抗凝治疗的禁忌症
1.绝对禁忌症:(1)蛛网膜下腔及脑内出血;(2)严重的活动性出血;(3)恶性高血压;(4)近期有脑、眼、脊椎手术。
2.相对禁忌症:(1)活动性胃肠道出血;(2)出血性体质;(3)近期中风;(4)近期近期较大外科手术;(5)高血压;(6)肝肾衰竭。
肠道外用抗凝药-快速抗凝
1.对有中、高度临床可能性的可疑PE患者,在确诊之前即应立即行肠道外抗凝治疗。包括:静脉用普通肝素(UFH);皮下用低分子肝素(LMWH);皮下用磺达肝癸钠(Fondaparinux)。
2.肠道外抗凝药物应用时间:急性期的前5-10天,且要与VitK拮抗剂类药物重叠使用至少5天;或与口服新型抗凝药:达比加群酯、依度沙班等接替使用;或与新型口服抗凝药利伐沙班(前3周加量)、阿哌沙班(前7天加量)联合使用。
普通肝素
推荐用于考虑行早期再灌注治疗,或肾功能严重受损(肌酐清除率﹤30ml/min),或严重肥胖的PE患者;首先给予负荷剂量2000-5000IU或按80IU/Kg静脉注射,继以18IU/Kg*持续静脉滴注;开始治疗最初24h内需每4小时测定APTT,并据此调整肝素剂量,调整后3小时再次测定APTT,使APTT尽快达到并维持于正常值的1.5-2.5倍。治疗稳定后,每日测APTT一次;使用普通肝素第3-5日复查血小板计数,若需较长时间使用,则在第7-10日和14日复查,若患者出现血小板计数迅速下降超过50%,或降至100*109/L,应立即停用。(2010急性肺栓塞诊断治疗专家共识)
低分子肝素
适用于PE初始抗凝治疗,可减少大出血与肝素诱发血小板减少症,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按体重给药,100U/Kg或1mg/Kg,皮下注射,每日1-2次;无需常规监测,对于孕妇应周期性检测血抗Xa因子活性,并根据抗Xa因子活性调节剂量:抗Xa因子活性在0.6-﹤1.0IU/ml范围内,推荐皮下注射每日1次。
免责声明:
本站转载、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 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