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代动力学
肝素、低分子肝素均可静脉、皮下注射给药,禁止肌肉注射。
肝素静脉滴注起效迅速,皮下注射的生物利用度仅用30%;
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时,吸收均匀,生物利用度≥90%。
大多数情况下,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,可以代替肝素的持续静脉滴注。
肝素可被网状内皮细胞系统清除和降解,少量肝素经肾脏排泄。低分子肝素主要通过肾脏排泄,肾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发生蓄积,导致出血;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依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,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止使用。
肝素血浆半衰期较短,约为1-5小时,与剂量有关,如800U/Kg时,半衰期为5小时;低分子肝素的血浆半衰期较长,约为3-5小时。
副作用
与肝素比较,低分子肝素出血发生率较低。使用肝素时,特别是静脉滴注给药,需要监测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(APTT)。低分子肝素有必要时可监测抗Ⅹa因子。
鱼精蛋白只能与分子量较大的肝素结合。鱼精蛋白可完全消除肝素的抗凝作用(1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00U肝素),可部分消除低分子肝素的抗凝作用。
肝素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症,应进行血小板计数监控;低分子肝素引起血小板减少症的发生率较低,但也应进行血小板计数监控。
大剂量或长期使用肝素,偶尔会引起骨质疏松和自发性脊椎骨折;与肝素相比,低分子肝素很少引起骨质疏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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